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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经济开发区桥梁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线日期:2020-05-22 13:29: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EDZ20G022
项目名称:惠山经济开发区桥梁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450万元采购与招标
最高限价:357.020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惠山经济开发区桥梁维修项目,共计18座桥梁(包括:政和大桥、政和一桥、惠源路一号桥、惠源路三号桥、风能路一号桥、风能路二号桥、三忠桥、堰新二桥、丰顺桥、华惠桥、吴韵路四号桥、政和大道上跨人行天桥、堰桥河桥北、堰桥河桥南、中惠大桥、中惠大桥北匝道二号桥、中惠大桥东小桥、风泽桥),单跨最大45米,桥长最大892米,需进行维修、加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3%。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无上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采购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第五条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注:如为同一磋商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04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3)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1月-2020年04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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